證券代碼:600592 證券簡稱:龍溪股份 編號:臨2016-020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六屆十二次監事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六屆十二次監事會會議通知于2016年4月9日以書面形式發出,會議于2016年4月19日以現場方式召開,應到監事4人,實到監事4人,會議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經表決,均以4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2、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監事會一致認為:
(2)檢查公司財務情況:報告期,公司會計制度健全,財務管理規范,財務運作良好,未發現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公司2015年度財務報告完整、真實,客觀、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出具的致同審字(2016)第350ZA146號標準無保留意見財務審計報告客觀、公正、真實、可信。
(3)檢查公司內控運行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嚴格按照法規要求,建立完善企業內控體系,體系設計科學、合理,內部審計部門及人員配備齊全到位,保證了公司內部控制的執行及監督充分有效。公司2015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完整、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執行情況。
(4)檢查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資金使用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募集資金嚴格執行專戶存儲規定,募集資金專項使用嚴格履行決策程序,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募集資金的存放及使用情況合法合規。
(5)檢查公司收購、出售資產情況:報告期內,子公司金昌龍公司與華安縣國土資源局簽訂土地收儲協議。華安縣國土資源局有償收回子公司金昌龍公司持有的華國土資掛(商)2011-07-01號商住用地,由華安縣國土資源局返還金昌龍公司先前繳納的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凈額2461.73萬元,并按月利率0.6%支付金昌龍公司利息590.92萬元,作為資金占用補償款。監事會認為:本次交易符合2011年4月公司與華安縣政府簽訂的商住用地購置協議,交易對方與本公司不存在產權、業務、債權債務、人員等方面的關聯關系,決策和執行過程遵循公開、公平和公正的市場原則,交易程序合法、交易價格公允,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3、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及2016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4、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利潤分配及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預案:
經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審計,公司(母公司)2015年度實現凈利潤116,394,156.22元,根據《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積金11,639,415.62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潤477,291,325.68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4年度股利39,955,357.10元,可供股東分配的利潤(未分配利潤)為542,090,709.18元。公司擬以現有總股本399,553,571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實施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00元(含稅),共計39,955,357.10元,其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一年度;資本公積金不轉增股本。
5、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年度報告及其摘要;
監事會對2015年年度報告進行認真審核,一致認為:
(1)公司2015年度報告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2015年年度報告的內容和格式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度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事項;
(3)在提出本意見前,監事會未發現參與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6、公司2015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專項報告;
7、關于利用閑置資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貸款的議案;
8、審議通過公司2015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監事會認為:公司2015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完整、客觀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及執行情況,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為公司出具的致同專字(2016)第350ZA0147號標準無保留意見內控審計報告是客觀、公正、真實、可信的。
9、關于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投資理財產品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理財產品的決策程序和內容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2013年修訂)》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在不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的前提下,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理財產品,有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可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同意公司在規定的額度和期限內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投資理財產品。
10、關于使用自有資金投資理財產品的議案;
11、關于子公司日常關聯交易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閩臺龍瑪直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預計的2016 年度日常關聯交易屬于子公司正常經營行為,交易有利于滿足生產經營和業務發展的實際需要;日常關聯交易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定價政策公平、公正,不存在損害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12、關于選舉監事的議案;
同意提名蘇曄先生為公司第六屆監事會股東監事候選人,監事侯選人簡歷見本公告附件一。
上述第2、3、4、5、9、10、12項議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生效。
特此公告。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監事侯選人簡歷
蘇曄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大學本科學歷,中共黨員,高級會計師,現任職國機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資產財務部總經理。1996年8月~1997年2月為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財務部職員,1997年2月~1998年2月任中成集團憑祥分公司財務部經理,1998年2月~2000年12月任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財務科科長,2000年1月~2008年4月任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財務部副總經理,2008年4月~2014年8月任中國成套設備進出口集團總公司財務部總經理,2014年8月~2015年12月任國機資產管理公司資產財務部副總經理、總經理,2016年1月至今,任國機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助理、資產財務部總經理。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監 事 會
二○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