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600592 證券簡稱:龍溪股份 編號:2020-011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對公告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負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新收入確認變更及其影響:本次變更會計政策系公司依據財政部發布的《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對公司收入確認方式進行相應的調整,會計政策變更自2020 年1月1日起執行,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也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一、本次會計政策變更概況
2017 年 7 月,財政部發布了《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要求在境內外同時上 市的企業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或企業會計準則 編制財務報表的企業,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內上市企 業,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非上市企業,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開七屆十八次董事會及七屆十三次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議案》,同意公司按照財政部頒布的《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變更公司會計政策。
(一)變更日期:根據前述規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執行上述會計準則。
(二)變更前采用的會計政策:本次變更前,公司執行財政部2006 年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
(三)變更后采用的會計政策:本次變更后,公司將按照財政部《關于修訂印發〈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的通知》(財會[2017]22 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其他未變更部分,仍按照財政部前期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和各項具體會計準則、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企業會計準則解釋公告以及其他相關規定執行。
三、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主要內容
根據財政部新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第 14 號—收入》,將現行收入和建造合同兩項準則納入統一的收入確認模型、以控制權轉移替代風險報酬轉移作為收入確認時點的判斷標準,并對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會計處理提供了更明確的指引,對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項)的收入確認和計量給出了明確規定。
四、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對公司的影響
自2020 年1月1日起,公司將在編制 2020 年度及各期財務報告時,根據首次執行收入準則的累積影響數,調整當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財務報表其他相關項目金額,對上年同期比較報表不進行追溯調整。執行該準則預計不會導致公司收入確認方式發生重大變化,也不會對公司財務報表產生重大影響。
五、董事會關于本次會計政策變更合理性的說明
董事會認為: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國家相關政策的規定,執行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反映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公司屬于機械制造業,新收入準則的執行不會對公司收入確認產生重大的影響;相關決策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等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
六、獨立董事關于會計政策變更的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依據財政部發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及規定實施,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及公司的實際情況,變更后的會計政策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不存在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的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同意本次公司會計政策變更。
五、監事會關于會計政策的意見
本次會計政策變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相關規定及公司實際情況,能夠客觀、公允地反映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其決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不會損害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
七、報備文件
1、公司七屆十八次董事會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意見;
3、公司七屆十三次監事會決議。
特此公告。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0年4月28日